剛收看到亞視一個節目
談本地藝術談創作發展
訪問了行為藝術的蛙王
及話劇商人詹瑞文先生
說詹瑞文是話劇商人對
記者詢問這個稱號來源
詹解釋藝術應接近大眾
而不應與世界互相離棄
表面聽落好像頗有道理
但再深層思考藝術本因
藝術必須要有本身性格
不能為了推廣而商品化
上年曾經觀賞男人之苦
全劇靠浮誇形象及演技
對白貼切潮流時事共鳴
屬於娛樂為主藝術為次
事實演藝學院全場爆滿
觀眾反應熱烈好評如潮
不過如果重新反思結果
的確帶到觀眾走入劇場
可是詹口中的藝術承傳
卻發揮不了實際的作用
因為詹的創作屬大眾化
觀眾只當睇一場4D電影
觀眾帶走的只有一啖笑
沒有感情沒有啟發思考
更不要說是接觸了藝術
始終不能當藝術是商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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